我的朋友系列之人间富贵花
白癜风可以完全治愈吗 http://pf.39.net/bdfyy/bdfrczy/160317/4791307.html 周末和几位相识13年的老友约了个下午茶,热聊一下午加一晚上都意犹未尽。太久没见面,勾起很多尘封的回忆,到家后依然思绪万千,决定趁着热乎劲儿记录一下,结果把每日锻炼搞忘了。 原本我是卯着劲要连续打卡天的,冬天最冷的时候,早上天还黑着都坚持去跑步,出差都带着弹力带,拔牙种牙手术医嘱不能运动,我依然练了相对舒缓的瑜伽。难以置信,那天我彻彻底底的忘了,连续打卡记录止步于天。更让我惊讶的是自己的反应,换做以前,简直要捶胸顿足追悔莫及,但当埋头码字过了12点,想起忘了锻炼打卡之后,我居然只是略微遗憾了一下。 锻炼断了就断了,第二天,我知道自己还会从头再来。但今天的聚会触发的记忆,那些青葱岁月里的人,如果不趁热记录下来,可能激动一番就又消散了。 聚会的发起人是静静子,年我俩前后脚入职,她算是我认识的第一位白富美。 她是真的美,长相属于耐看的成熟,骨相好,窄脸,挑眉。除了脸好看,身材高挑,气质好,衣品也好。十几年前,年轻的女同事们大多刚走出校园,不是T恤裤衩雌雄莫辨,就是雪纺碎花阿依莲。那时候她就很有自己的风格,不甜美,不妖娆,也不会平淡得像傻学生。整体走舒适随性高级感路线,羊绒T+百慕大中裤配匡威开口笑,松身衬衫+烟管裤配尖头细高跟,娘man平衡的密码,十几年前她就运用得炉火纯青。平时大多淡妆梳马尾,露出光洁的额头,搭配夸张耳环,干练又利落;有约会的时候会把头发披下来,稍稍卷一下弧度,头发垂下来的时候,只看得到微微颤动的睫毛和红唇,偶尔往后撩一下头发,让坐对面的我看得痴傻,第一次懵懂的感受到什么叫女人味和风情。 她也是真的富,在身边大多数同事都还靠公交、自行车和腿子出行的年代,刚入职的她就已经宝马代步了。记得深秋初冬的某天早上,我看到她光脚穿一双鱼嘴高跟鞋,诧异的问:这个天气穿这种鞋不冷吗?她先是挑了一下眉,然后才慢慢悠悠,放肆的来了句:说明我有车呀~~~~当时我的表情,应该跟那只翻着白眼的Fine鸭一毛一样。 某天下班后,几个同事相约逛街,我不太想去,一方面的确不爱好,我的心里只有乒乓;另一方面也因为穷,几千块的工资交完房租,扣掉生活必须之后所剩无几,就算要买衣服也就快时尚连锁店里买几件打折货了不起了。后来实在拗不过,我也跟着去了。那天我们逛的是临街的服装小店,其他人大多就选一两样,而静静子大小姐扫视了一圈,就开始这件、这件、那件的要求试穿,从衣服到围巾一连试了十几样,然后就像段子里一样,除了这个和这个,其他都给我包起来吧。没见过世面的我,心中惊雷滚滚:天哪!一家店就扫十几件?一把花掉大半个月工资。明明干一样的工作,她怎么能这么财大气粗?!表面镇定自若,内心此起彼伏,甚至有一种要去质问HR是不是压我薪水了的冲动。。。 13年后,当静静子开着路虎来接我,到了杭州大厦亮出黑卡,大喇喇往B座奢侈名品大门口一停的时候,我的心情都远没有当年看到她扫荡街边店那么震动。如此看来,我虽然财力毫无长进,但见世面方面还是略有起色的。 一开始我对于静静子是戴着有色眼镜的。生活环境,背景习惯,兴趣爱好,外在条件差距太大,彻底是两个阶层。白富美么,自然是骄纵又势利的,我们善良淳朴的土肥圆怎么可能跟白富美做朋友?但是慢慢的,随着日常接触,我发现了静静子身上特别矛盾和迷人的特质,老练又稚嫩,世故又天真。 静静子虽然是同龄人,但无疑是比我们其他人成熟的,不光是品味和做派,待人接物也比我们这些小朋友老练和灵活太多太多。她是属于分分钟都在发射魅力的人,她寻求帮助或提出请求的时候,会自然而然的撒娇,让人无法拒绝。她请停车场的保安帮帮忙,小哥就心甘情愿每天专门给她留个车位;她提议要去放松放松,师兄就二话不说请我俩去泡脚。她并没有刻意靠撒娇去获取什么,甚至她自己可能都意识不到在撒娇,然而正是这种非刻意,更像本能的天赋,让她在工作和生活中与人打交道的时候游刃有余,所向披靡。这些在当时的我,羞于表达感情,绝不表达诉求,不敢寻求帮助还引以为豪的钢铁直女看来,简直就是好会啊,好老道啊。 第一次发现她成熟外表下的可爱,是某次坐她车去天都城参加武林大会。有辆后车蛮横的要超车,她明明很乖的减速让了,待人家的车过去了,大概又觉得刚才太怂,面上挂不住,不符合宝马女的跋扈人设,于是端庄的冲着前车屁股骂了一句:“哼!我以为什么车呢,小蒙迪欧也敢来挑衅宝马?”活脱脱一只懊恼吵架没发挥好的小学鸡,用最优雅的语调,说出她认为最有杀伤力的话。 当时组里有个人畜无害的实习生芽芽,乖巧嘴甜,工作上我对她倾囊相授,下班经常带她一起去打球。恰逢乒乓球派通知要搞公司级比赛,按部门分组,集体荣誉感爆棚的我,摩拳擦掌,每晚练球更勤了。某天我照例风风火火去喊芽芽,她正专注的在电脑上跟人聊天,我一眼扫到对话框,顿时石化了:她正在跟一个技术男讨教,分析我的球路,研究如何取巧打败我,才能小组出线。 如果放在今天,我自然不会有那么大的震动。既然是淘汰制的比赛,就会有小组内的竞争,既然有竞争,别人把你当对手,找高手帮忙研究和备战,也是人之常情。然而当时的我,心里结结实实的被人捶了一拳。我当时一定是太难过了,情绪冲击之下,向静静子倾诉了我的懵逼和伤心。 几天后部门团建吃饭,散伙前大家互相招呼着蹭车,结伴打车。静静子很大声的说:“香兰你别打车,我送你。”上车后她说:“哼,刚才芽芽一直在暗示我想搭车,我故意装作听不懂,就是不接话茬。这么有心机的女生,我不喜欢她。你就不一样了,不要跟我客气哦,你任何时候有需要,哪怕是半夜有急事,都可以给我打电话,我开车送你哦。”一副我跟你好不跟她好,看我给你报仇了的傲娇样子。幼稚鬼!明明觉得哭笑不得,眼睛却不争气的潮了。 应该是这件事之后,我才慢慢放下成见,跟静静子做起了朋友。而静静子对我的友情的升华,发生在三清山。那次好像是打乱部门,按帮派组织的outing,组里只有静静子和我分到了射雕派,目的地是三清山。爬山的过程娇娇小姐一直在抱怨,好累咯,要晒黑了咯,途中拍大合影的时候不情不愿,嫌弃文化衫好丑,非要把下摆打个结弄出腰线咯,总之就是各种作。我充耳不闻,满心只想着一股劲冲刺到米海拔的栈道,然后就可以舒舒服服的走平路,体验在悬崖绝壁之上闲庭信步,观云海、赏群峰的赶脚了。 米的山真不是盖的,千辛万苦终于爬到栈道了,拐个弯,眼前一片开阔:群峰奇峻,峡谷幽深,我欣喜若狂。扶着栈道靠悬崖侧的栏杆吹着风,远眺了一会儿,回头想招呼静静子快来看,才发现她没有跟上来。我左等右等,还是没等到,只好绕回那个弯去找。静静子就在那个马上豁然开朗的弯背后,面朝山壁蹲在地上,走近一看面色惨白,满头大汗,紧闭着眼睛一声不吭。我还以为她肚子疼,后来才知道她是恐高症发作了。 从不麻烦别人,也不想别人麻烦我,一听就郁闷了:“恐高症?那你干嘛还来爬山?”“我心想第一次outing,不参加显得不积极融入集体,再说也是想多认识点其他部门的人嘛~~”“那你爬上来的时候怎么没事?”她气若游丝,楚楚可怜的说:“上山的时候两边都是树木,眼睛只看得到脚下的石阶,没什么感觉,上来后一看到悬崖和谷底,顿时不行了。” 我能怎么办呢,当然是扶着她啊。我以为只是费点力气,一路扶着她走里道就好了。没事,虽然我比她矮,但是我比她壮啊。但没想到的是,她几乎整个人软绵绵的挂在了我身上,我几乎是半扛半拖着她一步一步挪动前行。没事,慢点就慢点,千辛万苦得来的风景,值得慢慢欣赏。走了几步,我刚把头扭向悬崖侧,静静子突然用力攥紧我的手臂,指甲几乎掐进肉里,激烈又颤抖的尖叫了起来:“别看!你别看!你会掉下去的,你会把我也拖下去!朝这边朝这边,你把脸转过来,你要跟我一起朝着这边。”好好好,我乖乖的扛着她,面朝山壁,螃蟹般一步步侧着移动。 心有不甘,劳资爬了米,就是为了这一刻啊,难道就一直面壁走完全程吗?不可能。前面半小时,我几次趁她不备,试图扭头偷瞄几眼悬崖侧的风景,她明明垂头半闭着眼,却像头顶长了眼睛一样,每次都瞬间哀叫起来。如是几番,我彻底死心了,老老实实的面壁横走。尤其过分的是,途中有一颗小树,从山壁斜着朝悬崖方向长出来,横斜的枝干挺矮的,小孩都能跨过去。当我准备抬腿跨过去的时候,她再一次尖叫了:“不行不行,会掉下去的,从下面爬,爬过去。”游客纷纷侧目,我能怎么办呢,只好忍辱匍匐爬了过去。。。劳资的一世英名。 4公里的栈道,挂着个人行挂件足足走了几个小时,全程只能瞪着山壁和栈道交界处看,三清山的精华,我是毛都没看到。 打这以后,静静子逢人就说我跟她有过命的交情,动不动就对着我各种无底线的彩虹屁。某天她看上了我身上的一件衣服,说她一直想找一件类似风格的衬衣一直没找到,让我送给她。当时她的眼神,恨不得当场从我身上扒下来。这是她唯一一次向我要东西,那是一件棉质工装风白衬衣,有肩章和口袋,适合身形薄点的妹子走中性帅气穿搭。凭心而论,这件衣服并不适合膀大腰圆的我,衣服还是在大连买的,买来就一直没穿过,那次是我减了几斤以后第一次穿。 但我第一反应就拒绝了,这时其实只是习惯性的拒绝,穷人嘛,觉得自己的旧衣服拿不出手。她看我不给,对我撒着娇说了句:“送我嘛,你??太大,穿不出来那种范儿,我穿肯定比你穿好看~~”这是句大实话,却捅了当时的我的马蜂窝,我可以自黑土肥圆,但别人不能这么说,更何况我把你当朋友,你却嘲笑我土?你有脸蛋有身材了不起啊!偏不给你。当然我不会这么楞,忘了找了什么理由,总之就是没松口。 但我很煎熬,因为善良和恶毒都不够彻底。找了一堆理由试图自我说服,但心里满满的歉疚骗不了自己,我很想主动再提起这茬,把衣服给她,但又顾虑重重。人家多的是衣服,也就是随口一说,一件旧衣服而已,我自己戏多得要死,万一人家一时新鲜早就不想穿了,被我一问还得假装开心的接受,尴不尴尬呀。就这样,我最终也没说出那句话。 13年过去了,这件衣服我再也没穿过一次。我搬了无数次家,也经历了间歇性狂买衣服的阶段,每年都要丢好多衣服,唯独这一件已经发黄的衬衣,我一直没丢。不仅没丢,我也没有叠起来塞到某个箱底,而是一直和我的白色系衣服挂在一起,每次翻找衣服时掠过它就会停顿一下,想起自己曾经的敏感和自卑,想起因为这莫名的拧巴,辜负了朋友的期待,哪怕只是一个很小很短暂的期待。看到它,我就会提醒自己,要一直记得和敏感纠结的性格对抗,做一个简单坦荡的人。往后只要是好朋友看得上我的什么,哪怕只是3分钟热度,我都应该爽快的说一句:拿去,省得我占地方。物归其主,皆大欢喜。 和静静子真正在一个团队里共事的时间也就只有1年左右。后来我们各自去了不同的部门,再后来她要结婚了,就离职了。而从她离职后算起,我们已经分开11年。这11年里,前几年她在美国坐移民监,再后来又生了两个娃。生活毫无交集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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